德阳市级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3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市级部分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名额等情况见附件3),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确定人选调入。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省内外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所占编制经费形式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流向的方可报名。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 年龄总体要求为18至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出生;个别特殊规定见《岗位表》,出生日期界限类推。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和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上发布信息。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原件1份(见附件1)、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近期照片两张、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须承诺考取后办理调动手续时,由本人负责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本人调出的书面意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见附件3)到各选调单位报名并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占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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