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6-08-2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职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学院公告):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42名(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报名
  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一楼大厅报名、交体检等费用480元并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2016年8月24 日(星期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准时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八)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826)2665378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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