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做优返乡创业解决城归难题

2017-06-0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讯:政策平台破陈规。降低门槛,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减税降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等;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1年以上返乡人员,依法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资金平台强支撑。财政支持,每年区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创业园建设奖补;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区域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返乡创业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大学生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服务平台助发展。金融服务,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额度10万元,期限3年,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支持创业园,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资金由建设方自筹,政府财政予以奖补,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推动支持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见效,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入园创业,可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对入驻园区(孵化基地)的个人或团队,经评审认定,第1年给予场地租金全额补贴,第2至3年给予场租50%的补贴;对获得省级、市级认定的电子商务集区、创新企业、平台企业,一次性最高补助20万元。对园区引进的专业运营机构,经评审认定,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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