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三轮体检安排的通知

2017-06-0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达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三轮体检安排的通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2016年公招人民警察考察阶段放弃2人可递补1人,现将第三轮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考生
  招录的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考公告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61.27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且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第三轮体检考生1名,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7年6月9日(星期五)。
  三、体检集中地点
  2017年6月9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六、其他要求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7年6月9日早上8:0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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