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派出所消防文员和政府消防队队员公告

2017-11-2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派出所消防文员和政府消防队队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30日(工作日内)。文员笔试为综合知识、公文写作,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用书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派出所消防文员和政府消防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拟招聘5名派出所劳动合同制消防文员和4名政府消防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岗位性质
  (1)派出所文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主要负责辖区派出所消防工作日常巡查、消防隐患排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府消防队队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主要分配到辖区政府消防队负责辖区灭火救援、为民服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常住户口在泸州市三区或常住泸州市三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派出所文员,性别不限(其中从事过消防工作或取得三级消防岗位执法资格证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及防火岗位经历优先),年龄在24--32周岁之间(1985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3)消防队队员,性别限男性(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队工作经验者优先,户籍可不限),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青年可放宽到初中学历),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5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3、单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6号
  二、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30日(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6号(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材料: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招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测试内容及条件
  考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类。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其中队员体能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派出所文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队员笔试为基本文化素质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文员笔试为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①100米徒手跑;②100米负重;③单杠;④双杠;⑤1000米越野跑。体能测试前签订《自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试声明书》,平均每项20分,共计100分。
  3、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队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10%。
  (派出所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集中培训期(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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