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公告

2018-01-2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名单。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29日上午7:4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资格审查。
  三、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
  四、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一)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体检资格。
  (二)凡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五、体检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立即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于2018年7月31日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体检顺延至2018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4、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此次体检人员(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请为下一步考核阶段提前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个人自我总结(含本人简历)、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若到计生办(派出所)出具证明需公函的,可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另外,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大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有关此次公招的信息动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错过递补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而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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