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2019-03-2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17时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扫描、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本院管理部门和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18-35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适应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经本院党组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6.具备计算机运用能力和一定的速录能力;

  7.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历史不清楚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安排在聘用书记员岗位的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季度绩效奖金”相结合的计薪方法。

  基本工资按同期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确定;工龄工资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周年后起算,每周年工龄每月计50元;季度绩效奖金按考核文件和考核结果计发。

  2.考核方式:考核按《高县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办法本院另行制定),次季度考核发放上季度绩效奖金。

  3.聘用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具体按《高县人民法院考勤、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前往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附后)进行登记报名,携带且不限于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及2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17时止。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1.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院的通知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听打和看打),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在应聘时以每分钟80字,正确率90%计100分。(试用期满,录入速度原则上达到每分钟90字以上,准确率91%以上为合格)

  3.根据速录技能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速录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公示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经查证属实的,本院不予聘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公示期满,符合拟聘用条件的,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并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与本院续签聘用合同。(注:合同的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试用期满未聘用满员的,可从面试较为优秀人员中递补选择试用人员)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高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92号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副楼319室,邮编645154

  联 系 人:政治处主任田生荣、副主任王浩博

  联系电话:0831-5429027、15284192586


  高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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